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管理辦法》(水利部第16號令)、《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017〕365號)、《云南省水利廳轉發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文件的通知》(云水?!?017〕97號)有關要求,現將《滇池流域及補水區舊垃圾填埋場區治理及生活垃圾綜合處理項目(嵩明縣城舊垃圾場封場及環境治理工程子項)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滇池流域及補水區舊垃圾填埋場區治理及生活垃圾綜合處理項目(嵩明縣城舊垃圾場封場及環境治理工程子項)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和《滇池流域及補水區舊垃圾填埋場區治理及生活垃圾綜合處理項目(嵩明縣城舊垃圾場封場及環境治理工程子項)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22日,如對滇池流域及補水區舊垃圾填埋場區治理及生活垃圾綜合處理項目(嵩明縣城舊垃圾場封場及環境治理工程子項) 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有異議,請向建設單位、驗收調查單位及監測單位反映。 1、建設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李茜, 18213892979 2、驗收調查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高齊波,13577009807 3、監測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向東,18288259643